加密货币 —— 近期案例、争议及风险趋势
Part.1 香港目前的监管状况
在香港,当下并没有一套将加密货币视为一个单独类别而量身定做的监管制度,亦没有监管加密货币的统一机构。加密货币被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视为虚拟货币,且取决于其确切特征,某些加密货币可作为股份、集体投资计划、储值支付工具或其他工具而加以监管。香港海关(负责保护消费者权益、正当工商业以及监管提供有关钱财服务的供应商)、香港金融管理局(负责维持货币及银行系统稳定以及监管储值支付工具)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负责监管证券市场及集体投资计划)是香港拥有职责监管该领域的一些部门。
Part.2 近期案例及新涌现的争议
- 监管风险:在香港,证监会一直积极监管加密货币市场,主要针对未经授权营销集体投资计划。近期的一个案例,是证监会以该ICO可能构成集体投资计划为理由,对Black Cell Technology Limited采取一定行动,结果是发行人暂停其ICO。迄今为止,本案例中未出现对证监会提出任何质疑,因为Black Cell就该暂停与证监会达成了协议,但证监会在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权威性方面在未来很可能会面临考验。
打击洗钱 / 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同样是金融机构顾虑重重的一个领域。已经有例子表明,某些香港的加密货币交易所的银行账户在没收到通知及/或解释的情况下被暂停,或开户遭拒,原因很可能是归因于打击洗钱 / 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所引起。由于缺乏定制化的监管制度,可(不幸地)预见到金融机构会继续采取谨慎的态度,并可能倾向于拒绝为从事加密货币交易的银行账户开户。然而,银行对加密货币的态度可谓积极推动其迅速发展,殷切参与该领域的活动。
- 税务影响及争议:虽然加密货币被香港政府视为虚拟商品,但目前仍没有关于其在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报告中应该如何处理的具体会计指引。在计算这种交易的税款时,亦可能存在兑换率的问题。此外,由于香港的税制以地域概念为基础,可能会引起从加密货币相关交易赚取的利润是否实际上来源于香港的问题。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会引起涉及加密货币的相关税务争议。
- 黑客及其他形式的盗窃:由于加密货币和其交易所的数据化本质,自始至终均存在加密货币成为目标及/或被黑客盗窃的风险。已经有多个关于加密货币被盗窃的报道——例如,Coincheck(一家日本加密货币交易所)报道,在其系统被黑客入侵期间,其客户的账户损失了价值5.348亿美元的新经币(NEM)代币。在香港,Gatecoin(一家以香港为基地的加密货币交易所)亦声称,其系统曾遭受网络攻击,并因此遭受多达200万美元的损失。加密货币的价值在2017年出现了非常显著的上升,索赔的价值按月膨胀,导致问题更加恶化,而遭受黑客入侵的系统更加难以清偿权利要求者的诉求。随着2018年的市场萧条,这一问题可能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但随着使用加密货币的活动日益增加,预期涉及加密货币的黑客攻击及被盗数字将会上升,因而导致巨额损失。
在最近的一宗法庭审理案件中,原告人声称其是加密货币欺诈案的受害人。在Nico Constantijn Antonius Samara 诉 Stive Jean-Paul Dan 一案中(高等法院民事诉讼2018年第902号,2018年5月15日),原告人声称其与被告人订立了一份协议,据此,被告人将允许原告人使用其比特币钱包及其银行账户买卖比特币,但被告人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突然不让原告人使用其款项。原告人成功申请单方面禁制令,冻结被告人的比特币钱包及银行账户,但禁制令后来被撤销,原因是未能为单方面提起程序提供正当理由而滥用诉讼程序(因为原告人在提出申请前等待了两个月),以及重大不披露(在禁制令项下被寻求冻结的比特币钱包及银行账户已经独立于任何法院命令被冻结)。
- 交易平台的技术故障:交易平台技术故障引起的中断同样可能影响交易指令的执行,并导致损失。在2017年12月下旬,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 (“SICC”)审讯了一宗争议,争议的原因是一个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因为故障而错误执行了若干交易指令。该交易平台接着在发现技术错误后开始单方面逆转该等指令。交易商(本来可以从错误执行指令得益的)基于平台单方面逆转交易而起诉平台违反合约。SICC拒绝交易商的简易判决申请,并认为有关事宜应以全面审讯的形式进行。我们正密切关注这一案件的进一步发展。
- 违反合约:虽然有关技术是崭新的,但加密货币争议仍然可能以违反合约等传统的方式出现。例如,在美国的一个违约案例中,2个区块链开发商订立了一份选择权协议。根据该协议,买方拥有选择权以每个低于1分钱的价格购买50亿“加密货币 XRP”(一种加密货币)。当XRP的价格火箭式上升时,卖方取消了选择权,而买方提起诉讼强制执行选择权。该争议所涉及的估值高达166亿美元。该案件的最新发展是卖方提出反索赔,声称协议是在2018年1月在欺诈的情况下签署的。
在香港,近期同样出现了一宗因声称违反加密货币交易平台的投资协议而引起的争议案。在SCC Venture VI Holdco G, Ltd 诉Zhao Changpeng 一案中(高院杂项案件2017年第 2770号,2018年4月24日),原告人取得了单方面禁制令,限制被告人就加密货币交易平台的股权融资与其他方订立任何协议。当不同的当事人试图获取新的业务机会时,争议便出现了。禁制令后来因为滥用诉讼程序而被撤销,原因是原告人错误地在没有通知被告人的情况下寻求单方面申请。
下载比推 APP
iPhone
Android
加密货币交易所 Bitfinex 可能在美国面临刑事调查
比推消息,根据 2022 年 2 月提交信息自由法 (FOIA) 请求的推特用户 oleh86 的说法,加密货币交易所 Bitfinex 可能在美国面临刑事调查。美国司法部以FOIA 指南第 b(7)(A) 节为由拒绝了其对FOIA要求的答复,旨在防止可能损害法庭程序的审前宣传,该用户递交的要求显示:“根据信息自由法 (FOIA),我特此要求美国司法部联合和单独地提供关于 TETHER HOLDINGS LIMITED、TETHER LIMITED、TETHER INTERNATIONAL LIMITED、TETHER OPERATIONS LIMITED、IFINEX INC.、BFXNA INC.和 BFXWW INC.加密货币 的任何和所有信息”。
报道称,Bitfinex 面临着来自美国刑事和民事实体的多项调查,监管机构质疑其姊妹公司、稳定币发行商 Tether 是否披露真实储备状况,以及该公司本身是否允许美国人在其离岸商品交易所进行交易。
加密货币,面向未来的支付创新?
具体来说,Libra与以太坊一样,创建了新的开源区块链和基于区块链的加密货币。根据Libra白皮书,Libra的区块链可以满足高交易吞吐量,实现快速响应和结算。此外,Libra还设计了新的编程语言Move以支持智能合约平台。Move语言兼具安全性和用户友好性,能更轻松的编写出符合作者意愿的代码。再者,Libra区块链采用了基于LibraBFT 共识协议的 BFT 机制。但由于Libra前期属于有许可型网络,去中心化程度低,存在公平性问题,但根据白皮书计划,Libra未来将由许可型向非许可型的过渡。
加密货币带来的冲击
首先,加密货币的推广将产生一种新的信用派生方式。传统的信用扩张模式是央行投放基础货币,居民拿到货币后存入银行形成存款,然后银行再投放贷款形成新的存款,这一过程中不断有存款被派生出来。由于银行信用高,银行存款具有支付功能被认为是广义货币。而一旦加密货币被广泛接受用于支付,那么加密货币实际上充当了另一种“存款形式”,并且加密货币如果有储备货币,储备货币的再投资实际上也相当于新的信用派生。而如果未来有金融机构基于加密货币开展类存贷款业务,这种信用派生机制就更为复杂。
其次,基于加密货币的智能合约将冲击传统的金融服务。加密货币最重要的应用是去中心化的转账功能,这就取代了银行的传统业务。同时,金融机构许多业务都是充当了金融交易的中介方,而许多金融交易都可以写成智能合约,在达到合约设定的条件以后实施自动完成交易而不需要第三方确认。
不光是金融服务,大部分网络交易的中介服务都可以由智能合约完成。一旦加密货币被广泛使用,同时智能化合约能够轻松编写,那么每个人都可以利用智能合约平台来出售自己的数字资产,或者基于数字凭证的其他资产,而不需要依赖第三方中介平台。目前发行代币实际上就是这一应用的雏形,但是由于加密货币并未被广泛应用于支付,发行机制也未受监管,因此目前代币发行主要沦为了圈钱投机的工具。
除了为目前的商业模式带来变革,加密货币的推广还将对部分国家的主权货币形成挑战。由于部分国家存在长期的经常项目逆差,导致全球流动性收紧时就会出现本国货币大幅贬值的状态,例如2017~2018年阿根廷比索和土耳其里拉分别贬值超过50%和30%。而未来一旦出现一种被广泛接受、稳定币值的加密货币,将会导致这些国家的商家和居民转而采用加密货币进行支付,替代本国持续贬值的货币。
豪门看走眼?国际米兰掉入加密货币动荡漩涡 价值近6亿元赞助合同恐成空头支票
分享成功